因爲一生難忘的情景而念法律
▲兒時的王澤鑒與父親。
我是 1938 年出生,那时候我父亲是在一个煤矿当矿场主任。那时候台湾的煤矿很艰难,常常发生煤矿爆炸,屍體就擺在我家不遠的地方。晚上有時候下著雨,狗在叫人在哭,我一生難忘這個事情。
這個就可能後來我要選擇考台大法律系的時候,是不是這個有點影響,一個是社會的正義,一個是人權的維護。
我就念了台大法律系。
为厚植学术根基 选择成为学者
▲1964 年,第一名考取公費留學。/1968 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70-1976 年,任台大法律系主任。/1994-2003 年,任司法院大法官。
刚好在 1960 年代,海德堡大学聚集了十几个台大法律系的毕业生,第一次台湾有那么多人同一个时间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德国法律,這使得台灣的法律德國化。台湾法治的发展就跟 1960 年代很多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有关系。
當時我是以榜首考進台大法學組,最大的幸運是我在念研究所的時候,政府剛好舉辦公費留學,我剛好考上,改變了命運。我就到德國念書,在海德堡。
德國回來之後就想當學者。在整個日本時代有很多台灣人當法官當律師,但是沒有一個台灣人當教授,所以我就想我們應該在這方面培養我們自己的學術,厚植我們的根基。
爲什麽要寫「天龍八部」
▲「天龍八部」的重排合訂本由麥讀主編曾健策劃出版,入選麥讀首屆十大最美法律圖書。
據我的觀察,台灣跟德國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們的理論跟實務沒有結合,所以我就開始寫《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這個書,選了台灣重要的法院判決,應用德國的方法,參考比較法的資料,采用一定的方法論來分析台灣的判決。
有一個法律問題叫請求權競合,法院判決後我就覺得他這個采法條競合說不太好,我就寫了一篇文章,很短很短的。結果最高法院法官遊開亨先生,很资深很有名,他看到后写了一封信给我,他说,「王先生,王教授,我们深受你的文章的启发,我们要检讨我们的判决。」因为請求權競合是民法很重大的问题,所以某种程度改变了民法思考的方法。
過了不久,他的孫女,也是台大法律系的,來找我說,「王老師,我爺爺過世了,但是他生前告訴我們一件事情,他的追思會一定要請王老師講話。」
▲點擊:王澤鑒作品「天龍八部」+「民法研究系列」查看本書詳情
爲這件事情,就在那個殡儀館我去講話,這給我很大的感動。我寫了一篇文章,最高法院的一個這麽資深的法官一生沒有忘記這個事情。所以我覺得應該繼續努力的寫文章,有人在看,會發生實質的影響,結果又繼續寫了八本,一直寫,寫了二十年,記錄了台灣民法學發展的過程,所以這八本書就被稱爲「天龍八部」。
追尋生命的意義
生命的意義,在于增益他人的幸福與快樂。
——国立台湾大学 综合类杰出校友 王泽鉴
我最常喜歡讀的一本書就是歌德的《浮士德》,生命的意義在于增益他人的幸福與快樂。每一個人在追求一種理念價值,只要你努力,都會慢慢地實踐著。
學校給我這個獎(國立台灣大學傑出校友)我非常的感激,但是我想這個獎的意義是對于一個長期從事學術工作的人的一個肯定,也是對台大法律系法律學院的老師教學研究的一種表揚。我特別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