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可持續發展觀的超越
作者簡介:楊朝霞,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副院長、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研究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生態文明理念的環境法學闡釋研究”(23AFX022)的階段性成果。
摘要:人與自然關系原理是環境法最根本的事理。可持續發展觀主張通過保護與發展的一體化決策來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實現了對環境保護觀的發展和超越,然而其重在解決貧困、饑餓、環境衛生等基礎性問題,堅持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爲核心權利,並不追求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等高階目標,更未認識到可以將生態優勢轉變爲經濟優勢而實現保護和發展雙贏,在本質上屬于工業文明生態化改良主義思維,具有明顯的局限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秉持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的革命主義立場,站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高度,以生態産品爲邏輯起點,以具有“一體三面”關系的環境、資源、生態爲基石範疇,提出了“生命共同體”“新質生産力”等原創性概念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興則文明興”等標識性理念,主張以環境權爲核心權利,強調要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並以“五位一體”格局從“道法術器勢”等維度系統回答了“爲什麽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麽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等重大問題,從本體論、認識論、實踐論、方法論等方面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既是一種高水平保護觀,更是一種高質量發展觀,是可以普遍適用于世界各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人類共同精神財富。環境法是一個常被誤認爲領域法的文明法——生態文明法律體系,學界應協同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專業化、學理化、體系化、法律化研究,爲早日形成中國自主創新的生態文明知識體系、生成具有全球普適意義的生態文明學、實現生態文明觀的法典化表達和國際化傳播而貢獻智慧和力量。
關鍵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典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学理化研究
文章目錄
一、在認識“爲什麽”要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二、在探究建設“什麽樣”的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三、在謀劃“怎麽樣”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四、對策建議: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學理化研究、法典化表達和國際化傳播
环境法之理,既来自法理,更来自事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是环境法在底层逻辑上最根本的事理。20世纪中叶以来,为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消解人与自然的矛盾,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等发表《寂静的春天》《沙乡年鉴》《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共同的未来》等重要成果,提出了环境保护、增长的极限、生态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等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特别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把人们从单纯考虑环境保护引向环境保护与永续发展相结合,实现了认识论的重大飞跃。在全球,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使环境保护得到全世界普遍重视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2002年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等国际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国际法原则的新德里宣言》《我们憧憬的未来》《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文件,使可持续发展观得到全人类从“概念—宣言—计划—目标—议程”的确认和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在中国,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2年批准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指出“中国必须转变发展战略,走持续发展道路”以来,可持续发展观得到了从理论到实践、从政策到法律的中国化全面实施。
黨的十八大以來,爲解決我國環境汙染、資源短缺、生態退化等人與自然的矛盾,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運用“兩個結合”,在借鑒吸收“天人合一”“可持續發展”等古今中外優秀文化成果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然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目前還存在將“環境美麗”“生態保護”“可持續發展”等同于“生態文明”等不少矮化、弱化甚至曲解生態文明理念的理論誤區和實踐亂象。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對西方式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超越。”“中國式現代化中蘊含的獨特世界觀、價值觀、曆史觀、文明觀、民主觀、生態觀等及其偉大實踐,是對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關于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理論成果,是對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其揭示的關于如何處理人與自然關系、建設生態文明的原理和規律對世界各國也是普遍適用的。學界亟須在理論上正本清源,加強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專業化、學理化、體系化、法律化研究,全面准確闡釋其核心要義,真正厘清其對可持續發展觀等世界現代化理論的發展和超越之處,爲全面推進其法典化表達和國際化傳播奠定堅實基礎。
一、在認識“爲什麽”要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爲什麽要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爲什麽要建設生態文明,是研究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必須回答的首要問題。“我們在解決‘如何’一類的問題方面相當成功,……卻對‘爲什麽’這種具有價值含義的問題,越來越變得糊塗起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文明與自然聯系起來,提出了“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等一系列重要理念,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于爲什麽要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從世界觀和本體論等維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一)“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必須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重要理念科學、系統地揭示了人與自然之間共生、共存、共榮的關系,是關于馬克思主義人與自然關系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從世界觀和本體論層面回答了新時代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據和價值等重要問題,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主要包含如下三層含義:其一,人類是自然的産物,自然屬性是人的首要屬性,在整體上人是不能超越自然的,人最終的歸宿是歸化于自然。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物的搖籃,是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天地之美、四時之序、自然之物,人類的一切皆屬自然所賜。恩格斯指出:“我們每走一步都要記住:我們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族人那樣支配自然界,決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其二,人與自然都是有生命的,共同構成有機的複合生態系統,其內部存在複雜的互動關系。一方面,自然的構成和運動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都是客觀的,具有內在規律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是統一的自然系統,是相互依存、緊密聯系的有機鏈條。”另一方面,人類可以通過有目的的實踐活動來認識規律、改造自然,給自然打上人類的烙印,讓其成爲人化的自然。恩格斯認爲:“我們對自然界的整個支配作用,就在于我們比其他一切生物強,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其三,人與自然之間具有互惠互利、不可分割的共生關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人類善待自然,自然也會饋贈人類;人類傷害自然,自然也會危害人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與自然是一種共生關系,對自然的傷害最終會傷及人類自身。”概言之,“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重要理念告誡我們,人與自然相生相長、共興共榮,人類對大自然不能只講索取不講投入、只講開發不講保護、只講利用不講修複。
可持續發展觀也閃爍著生命共同體的思想火花。例如,《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要將地球作爲一個有機體來看待:“從宇宙中,我們可以將地球視爲一個有機體加以認識和研究,它的健康取決于它的各組成部分的健康。我們有力量使人類事務同自然規律相協調,並在此過程中繁榮昌盛。”更重要的是,可持續發展觀跳出還原主義就環境談環境、就保護談保護的單一環境保護思維,強調將環境和發展緊密聯系起來,從經濟可持續、社會可持續、環境可持續相結合的角度來保護環境、保障能源安全、維護生態平衡,實現了思維範式的飛躍。例如,《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經濟發展問題和環境問題是不可分割的;許多發展形式損害了它們所立足的環境資源,環境惡化可以破壞經濟發展。”《環境與發展宣言》原則強調:“爲了實現可持續的發展,環境保護工作應是發展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能脫離這一進程考慮。”然而,受曆史局限性的影響,可持續發展觀過于強調人的發展利益,保護自然僅僅是服務于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並未從哲學層面深刻揭示人與自然之間內在的有機聯系。相比而言,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從生命共同體的高度來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世界觀、本體論和認識論上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二)“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總書記指示:“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這是樸素的真理。我們要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摒棄以犧牲環境換取一時發展的短視做法,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爲全球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支撐。”“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的重要理念,在繼承馬克思主義生産力理論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將生産力和生態環境有機結合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保護和發展生産力的高度,深刻揭示了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辯證關系,從本體論和認識論的角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馬克思主義生産力理論認爲,生産力是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主要包括勞動者、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其中,勞動對象既包括天然存在的自然對象,也包括經由勞動所“濾過的勞動對象”(原料)。馬克思在研究生産力發展水平時,主要是從勞動主體、勞動資料及其關系的角度入手的,認爲勞動主體的素質越高,勞動資料尤其是生産工具越發達,勞動主體利用勞動資料對勞動對象的改造就越有效,由此獲得的物質財富和價值財富就越多。相應地,作爲“勞動對象”的自然界,僅被定位爲生産力發展的基礎,對生産力的作用並未得到足夠重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突破在于,“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從勞動主體側轉向勞動對象側,明確提出了“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的重大論斷。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在現代化進程中,生態環境已經成爲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環境對生産力的影響主要有如下三個方面:第一,許多生態環境(森林、草原等)同時也是自然資源,可用作勞動對象,是構成生産力的基本要素。例如,可以通過發展生態服務付費、水權交易、生態旅遊等方式,從清新的空氣、清潔的水源、宜人的森林等良好的生態環境中獲得經濟收益,實現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的轉換。第二,良好的生態環境可以爲某些産業提供個性化的生産環境,從而保障和促進生産經營的發展。例如,古樹名木的生長需要有特殊的自然環境,天文台從事天文觀測需要沒有光汙染的“暗夜星空”,等等。在立法上,最新通過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對古樹名木生長環境的保護作了專門規定。此外,還有地方對生産環境保護制定了專門的地方性法規,如《貴州省赤水河流域醬香型白酒生産環境保護條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雲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等。第三,良好的生態環境還可以爲員工和客戶提供宜居、舒適的生活環境,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然而,由于人與自然關系的複雜性、生態環境的公共性以及人類認識的局限性、眼光的短視性、人性的自私性等原因,人們往往忽視大自然對生産力的作用,習慣于注重對自然的開發利用而輕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修複,結果經常招致環境汙染和生態退化,危害生産力的釋放和發展。因此,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就是保護和增值自然價值,就是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的潛力和後勁。
可持續發展觀提出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爲實現可持續生産的重要條件,主張進行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實現了對環境保護觀的發展和超越。例如,《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只有農業依靠的土地、水體和森林不被破壞,才能有可持續的農業生産。”該書還提到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對發展生産的意義:“物種和它們的遺傳物質具有在發展中起到重大作用的前途,一種強有力的經濟理論正在形成以充實保護它們在倫理學、美學和科學上的理由。物種的遺傳變異和種質資源對農業、醫學和工業每年能提供數十億美元的貢獻。”《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更是明確指出要著力解決森林、草原、土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供給的可持續性。然而,受曆史局限性的影響,可持續發展觀並未直接將生態環境和生産力聯系起來,更未上升到保護和發展生産力的高度來保護、修複和建設生態環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此進行了理論創新,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三)“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爲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群衆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已經成爲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重要理念,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生思想和人權理論,從認識論和價值論等維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衆總體幸福指數得到大幅提升,但重汙染天氣、黑臭水體、噪聲擾民、垃圾圍城等環境問題已發展成爲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嚴重影響人民群衆的生産生活。實踐證明,環境問題很容易引起群衆不滿,嚴重的還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已成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和障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經濟是爲了民生,保護生態環境同樣也是爲了民生。”老百姓過去“盼溫飽”現在“盼環保”,過去“求生存”現在“求生態”,熱切盼望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重要理念告誡我們,進入生態文明新時代,我們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解決好人民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既是改善環境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當務之急,必須上升到政治的高度,積極回應人民群衆訴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民生短板。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協調增進全體人民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環境權利”,“讓人民群衆在美麗家園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環境人權是第四代人權之幸福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構成新時代人權體系的重要標志。環境權是生態文明時代的標志性權利,在法律上要借鑒愛沙尼亞、法國、韓國、南非等國家的做法,賦予公民享用良好環境的環境權,以最嚴格制度和最嚴密法治保護好生態環境。
盡管可持續發展觀也十分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如《我們共同的未來》提出要維護環境健康,保護弱小民族的原生環境,《裏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強調人類“應享有以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生産成果的生活的權利”,《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也明確指出要建立“一個有安全、充滿活力和可持續的人類居住地的世界”“爲所有人提供水和環境衛生”,但總體上並未將環境和民生直接聯系起來,更未上升到保障第四代人權之幸福權的高度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此進行了理論創新,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四)“生態興則文明興”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曆史地看,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根基,生態環境變化直接影響文明興衰演替。”1957年,日本學者梅棹忠夫率先從生態史觀的角度探討世界文明史的發展規律,認爲自然環境和生態條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文明史的發展進程。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系,一部人類文明史就是人與自然關系的發展史。“生態興則文明興”的重要理念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曆史觀,從世界觀和認識論的維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馬克思指出:“曆史可以從兩方面來考察,可以把它劃分爲自然史和人類史。但這兩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類史就彼此相互制約。”馬克思主義認爲,在人類面前總是擺著一個“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曆史”。曆史的自然,是指自然不是與人無關的自然,人類的活動總是不斷影響和改變著自然;自然的曆史,是指人類的曆史不僅是人類自身發展變化的曆史,也是伴隨著自然興衰榮枯的曆史。自然史與人類史總是互相滲透、相互影響,不可分割。
“生態興則文明興”的重要理念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于自然史和人類史交叉影響的觀點,提醒我們要尊重自然規律,敬畏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否則必將遭到自然的報複。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文明與自然聯系起來”,走“良好生存于自然生態之中的文明”之路。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當人類合理利用、友好保護自然時,自然的回報常常是慷慨的;當人類無序開發、粗暴掠奪自然時,自然的懲罰必然是無情的。人類對大自然的傷害最終會傷及人類自身,這是無法抗拒的規律。”遺憾的是,曆史上“我們經常把文明和自然分離開來”,不斷招致自然的懲罰。回看人類社會的産生和發展,人類文明大都發源于水草豐茂、田野肥沃的地區,但古代埃及、古代巴比倫、古代印度等古代人類文明卻因生態環境的衰退而消亡。我國黃土高原、河西走廊也曾雨水充沛、草木茂盛,但因毀林開荒、過度放牧,導致生態破壞和經濟衰退。恩格斯早就警告過我們:“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了報複。”
可持續發展觀站在曆時性的高度,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來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實現了對環境保護觀的超越。不過,可持續發展觀並未將自然史和文明史聯系起來,更未上升到遵循曆史規律的高度來要求人們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生態興則文明興”的重要理念把“生態”與“文明”聯系起來,將生態史和文明史融爲一體,上升到生態文明和曆史定律的高度來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強調了生態環境對人類文明進程的影響,是對馬克思曆史唯物主義的傳承和發展,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深邃曆史觀,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創新和超越。
二、在探究建設“什麽樣”的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應當建立什麽樣的人與自然的關系,應當建設什麽樣的生態文明,是研究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必須回答的又一問題,也是最根本、最基礎的問題。對此,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站在開創人類文明新形態的高度,提出了“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等重要理念,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于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從世界觀、認識論、價值觀等維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從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到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再到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進一步強調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理念已成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觀、發展觀的繼承和發展,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重要理念是“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等理念的貫徹和升華,具有豐富而深刻的內涵:第一,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與自然具有對立統一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與自然應和諧共生。當人類友好保護自然時,自然的回報是慷慨的;當人類粗暴掠奪自然時,自然的懲罰也是無情的。”人類屬于自然的一部分,人類不能盲目淩駕于自然之上,人類的行爲方式必須符合自然規律,不能超出大自然的承載能力,要給自然留下休養生息的時間和空間,否則將贻害自身。
第二,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類處于主體地位,在價值取向上必須堅持以人爲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既要堅持以自然爲根,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又要堅持以人爲本,尊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到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爲民。”
第三,人類具有主觀能動性,能夠遵循和運用自然規律,有目的地從事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活動,以人與自然和諧的方式有序推進現代化建設,不斷滿足自身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和良好生態産品需求。馬克思主義認爲,自然屬性是人的首要屬性,但社會屬性才是人的根本屬性,人類可以在尊重和利用自然屬性的基礎上,合理利用自然、有效保護自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爲主的方針,……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可見,建設符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要求的生態文明社會,是既要生態又要發展,能實現人天和諧的現代文明社會。在目標上,重點可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和“現代化”兩個方面來把握。首先,符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要求的生態文明社會,應當是一個環境良好、資源永續、生態健康,生態産品能夠實現供需均衡的生態型社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一個社會是否屬于生態文明社會,最主要的衡量標准是,全社會是否把大自然擺在重要位置,是否將自然和文明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生態産品是否量足質優足以保證供需均衡。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衆對清新空氣、清澈水質、清潔環境等生態産品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任務就是從規範需求(推進産業的生態化和生態的産業化)和增加供給(治理汙染、修複生態、綠化國土等)兩方面出發,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産生活提供量足質優的生態産品。從人類文明的形態看,生態文明是一個與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同序列的新概念;從需求産品的形態看,生態文明是指人類社會爲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于生態産品的保護節約、合理利用、治理改善、輔助生産(如植樹造林)等目的而創造的所有物質、精神和制度等方面積極成果的總稱。換言之,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任務就是通過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量足質優的生態産品,確保供需均衡。在實踐中,生態産品通常是以環境、資源、生態爲表現形式的。譬如,人們常將生態産品中的礦藏稱爲礦産資源,將空氣稱爲空氣環境,將經濟林、薪炭林等稱爲森林資源,而將水體分別稱爲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實現生態産品的供需均衡,實際上就是要滿足人們對生態産品在環境良好、資源永續、生態健康等方面日益增長的各種需求。依此而言,環境、資源、生態便構成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基石範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就是要解決環境汙染、資源短缺、生態退化等生態産品供需失衡的問題。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指出:“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爲加強長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專門就“水資源”節約利用、“水環境”汙染防治、“水生態”保護修複設置了三個專章。
其次,符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要求的生態文明社會,應當是一個生産發展、生活美好、生態活躍,能夠實現“三生共贏”的文明型社會。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關鍵是推進綠色發展,處理好生産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關系,實現生産、生活、生態的“三生共贏”。
生態文明是以工業文明爲前提和基礎的。“生態文明是工業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是反映人與自然和諧程度的一種新型文明形態。”因此,現代化框架下的生態文明,是由“文明+生態”共同構成的,包括文明的生態化或親自然化(重點是生産生活的綠色化、低碳化)和生態的文明化或親人類化(重點是生態環境的産業化、宜居化)兩個方面的內容,絕不只是意味著生態環境良好,而是代表一種經濟增長、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新型文明形態,這種文明形態一定是對工業文明的揚棄和超越。因此,建設生態文明並不是要否定和反對發展,而是要求將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生態系統聯系起來,把社會系統、經濟系統和自然系統耦合爲一個統一整體,把生産生活行爲限制在自然生態系統能夠承受的限度之內,妥善處理好生産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關系,走生産發展、生活美好、生態活躍之“三生共贏”和人口生産、物質生産(工農産品生産)、生態生産(生態産品生産)之“三産均衡”的綠色發展之路,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國家公園法(草案)》第4條關于國家公園建設應當“統籌保護和發展”“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的規定,就體現了“三生共贏”的這一要求。生産發達、生活富裕,卻霧霾滿天、汙水四溢,屬于有文明無生態,當然不是生態文明;反過來,綠水青山、藍天白雲,卻生産落後、生活貧窮,屬于有生態無文明,無疑也不是我們所要的生態文明。
一方面,可持續發展觀把人們從單純考慮環境保護引向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以現實和未來相結合的視角將環境問題和發展問題的解決融爲一體,樹立了經濟可持續、社會可持續、環境可持續的目標,提出了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代際公平等理念和主張,實現了從認識論到方法論的飛躍,是對環境保護觀的發展和超越。《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環境與發展並不是孤立的兩種挑戰,它們是緊密相關的。發展不能以破壞環境資源基礎爲條件;增長如無視環境破壞的代價,環境就不可能得到保護。這些問題不能用分散的機構和政策孤立地加以解決,它們處在一個複雜的因果關系網中。”特別是,可持續發展觀還把貧窮問題和環境問題聯系起來,把貧窮視爲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重要根源,認爲“一個以貧窮爲特點的世界將永遠擺脫不了生態的和其他的災難”,也體現了其相對于環境保護觀的優越性。
另一方面,可持續發展觀體現的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和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思維,具有明顯的局限性。第一,可持續發展觀並未站在“生命共同體”“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高度來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僅從實現發展的“可持續性”“和諧相處”出發來看待和處理這一問題。從本質上看,可持續發展觀既沒有看到或強調人與自然的共生性、整體性,也沒有從現代化的角度來看待發展的變革問題。第二,在理論上還沒有形成生態産品和生態空間的概念,只是零散地從環境、資源、生態的角度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舉措,沒有看到環境、資源、生態的“一體三面”性和環境問題、資源問題和生態問題的“三位一體”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生態産品爲重要邏輯起點,以環境、資源、生態爲基石範疇,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爲目標追求,從認識論、價值論等方面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等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2005年8月15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創造性地提出:“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甯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以下簡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系統闡述了既要生態利益又要經濟利益、重大生態利益優先于經濟利益、變生態利益爲經濟利益的系列主張,揭示了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強調了實現保護和發展協同共生的新路徑,是馬克思主義利益理論和生産力理論的豐富與發展,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標志性觀點和代表性論斷,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中最具原創性和標識性的創新成果,在價值論和實踐論上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天下之勢不盛則衰,天下之治不進則退。”針對建立什麽樣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建設什麽樣的生態文明這一重大議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從以下三個層面進行了回答。
1.協調論:“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協調發展原則)
生態文明的社會應當是一個保護和發展統籌兼顧、保護和利用協調有序的協調社會。生態環境利益和經濟發展利益都是正當利益,都要予以尊重和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雖然經常發生矛盾,但二者本質上不是根本對立的,而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經濟發展不應是對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竭澤而漁,生態環境保護也不應是舍棄經濟發展的緣木求魚,而是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協調發展原則。
協調發展原則是環境法的基本原則,踐行“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的理念,要注意三種錯誤思維:一是以犧牲生態環境爲代價,片面追求經濟社會發展的極端思維(經濟至上主義)。例如,有的地方無視“在生態環境容量上過緊日子”的告誡,鋪攤子上項目,依舊走西方國家高消耗高汙染、先汙染後治理的老路。二是以犧牲經濟社會發展爲代價,片面追求生態環境保護,忽視路徑選擇和利益衡量,推行環保“一刀切”的極端思維(環保至上主義)。例如,有的地方只強調生態環境利益而無視發展和民生等其他正當利益,或者盲目追求所謂“無豬縣”“無雞鎮”,或者禁止村民在自家露天熏臘肉,或者片面追求森林覆蓋率搞“一大四小”綠化工程等。三是不爲保護和發展“劃邊框”“明底線”,導致政策前後矛盾、進退失據的混亂思維(投機主義)。例如,有的地方在“生態空間該占比多少”的問題上沒有弄清楚,政策上出現了從“退耕還林”到“退林還耕”前後倒騰的亂象。這就要求我們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搞好統籌兼顧、綜合決策,力求實現總體效益的最大化,切忌絕對僵化地厚此薄彼。“生活富裕但環境退化不是我們的目標,但山清水秀卻貧窮落後也不是我們的目標。”
當前,重點是要解決生態環境保護不力的問題,但也要警惕用力過猛、保護過度,大搞“一刀切”的問題。例如,對于停止對天然林的一切商業性采伐的林業政策,沈國舫院士曾多次提出“伐木本無過,森林可持續經營更有功”的建議。
2.優先論:“甯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保護優先原則)
生態文明的社會應當是一個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特別區域堅持生態優先,將發展讓位于保護,能有序推進生態保護補償的公平社會。堅持“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理念的協調發展原則是普遍適用的環境法基本原則,但是,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如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如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脆弱區(如毛烏素沙地生態脆弱區)等特殊區域,需要堅持“甯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的理念。對此理念進行學術化表達,就是指要堅持保護優先或者生態優先原則,這就要求人們摒棄不惜以犧牲生態環境爲代價換取經濟社會發展的做法,不可爲了眼前經濟利益而犧牲長遠生態利益。
理解和踐行“甯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的理念,重點要注意如下兩點:一要把握保護優先或者生態優先原則的法律地位和適用範圍。保護優先或者生態優先原則並非環境法的基本原則,而是僅適用于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特殊區域的特別原則或具體原則。切忌將保護優先或生態優先之特別原則擡升爲基本原則,“一刀切”地擴大適用于所有領域。二要搞好生態保護補償,維護環境正義。生態保護補償是基于生態環境保護目的和公平正義原則,對爲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作出額外貢獻(如管護森林)和付出特殊犧牲(如犧牲發展機會)的主體予以補償的制度安排。公平正義是人類文明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內容,無視生態保護補償的生態保護,由于違背了以人爲本的倫理原則和“三生共贏”的目的宗旨,即使生態保護成效再好也只能屬于“有生態”“無文明”,並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所追求的生態文明。換言之,生態保護和生態良好當然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目標,但絕非全部,只有既能搞好生態環境保護,還能兼顧生産生活、維護好社會公平的,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生態文明。
3.轉化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共生發展原則)
生態文明的社會應當是一個能將生態環境優勢轉化爲經濟社會優勢,實現保護和發展雙贏的共生社會。生態環境利益與經濟發展利益並非天生就是對立和沖突的,在許多場合完全可以實現二者的共生雙贏。良好的生態環境,可通過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將生態環境優勢轉變爲發展優勢,在基本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把資源變資産、資産變資本、資本變資金,最終獲得經濟效益,從而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共生雙贏。“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理念,踐行並升華了“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的先進理念,指明了發展和保護協同共生的新路徑,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揭示了可通過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將生態環境效益轉化爲經濟發展效益,實現保護和發展雙贏的科學原理,改變了長期以來將保護和發展對立起來的傳統思維,是認識論和方法論的重大創新,具有深遠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理念,關鍵要注意兩點:第一要重視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第二須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爲前提。實踐中,許多地方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解出現了偏差。一是忽視了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的轉化環節,誤認爲不經人力資本和人造資本的投入,不經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的轉化作用,只要保護好了綠水青山,就能自動獲得金山銀山。二是誤認爲把“綠水青山”變爲“金山銀山”,就是建公園、建濕地、建民宿,甚至不惜汙染環境、破壞生態,抛棄了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底線要求,違背了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共贏的基本原則。例如,某國有林場打著“兩山”轉化的牌子,采取皆伐方式,將數百畝生態公益林全部砍伐,開墾深翻後改種油茶,完全不顧造成的水土流失風險。
可持續發展觀注意到了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沖突性、經濟利益和生態利益的矛盾性,強調通過保護和發展的一體化決策,以“做減法”的形式對傳統文明(尤其是工業文明)進行生態化改造,如推行資源節約、清潔生産、低碳經濟等,以實現經濟社會的永續發展,這是其優越性所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依然堅持了這一內核。不過,可持續發展觀重在強調自然界對發展的限制和約束,要求在不超出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的前提下開展生産生活活動以實現可持續發展,既未意識到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可融合性、經濟利益和生態利益的可共生性,更未認識到可以通過“做加法”的方式,通過運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如發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完成生態的産業化飛躍,達致保護和發展的互利雙贏、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這正是其局限性所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此進行了重大理論創新,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三)“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理念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時指出:“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重要理念,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而作出的重大理論創新,揭示了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內在關系,爲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建設什麽樣的生態文明、建立什麽樣的人與自然關系提出了新要求,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生態文明的社會應當是一個能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文明社會。之所以提出“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重要理念,主要原因有如下三點:
其一,高投入、高汙染、低效能的傳統發展模式難以爲繼,必須從速度維度的“快不快”轉向質量維度的“高不高”,著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繁榮。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宣告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從生態文明的角度看,高質量發展的基本要求是創新驅動、有效供給、綠色低碳、産業升級、消費活躍、區域協調等。推進高質量發展,關鍵是要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方式,通過調結構、優布局、強産業、全鏈條的綠色低碳轉型,培育和發展綠色生産力,有效降低發展的資源環境代價,使資源、生産、消費等要素相匹配相適應,推動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其二,人民群衆生活需求層次不斷提升,已經從物質和數量維度的“富不富”轉向精神和品質維度的“高不高”,黨和國家必須著力爲民衆創造高品質生活,不斷提升人民群衆的福祉水平。從生態文明的角度看,高品質生活的基本要求是資源能源充足、環境宜居舒適、生態宜人美麗,空氣清潔,水源潔淨,魚翔淺底,鳥語花香,“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等。如果經濟發展了,生活富裕了,但生態破壞了、環境惡化了,那樣的現代化顯然不是人民希望的。
其三,生態環境保護模式亟待提高,必須從力道維度的“強不強”轉向水平維度的“高不高”,著力實現高水平保護。高水平保護是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的重要支撐,只有高水平地保護好自然價值和增值自然資本,才能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的潛力和後勁,實現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從生態文明的角度看,高水平保護的基本要求是科技含量高、管理水平佳、成本代價低、國際合作強、綜合效益好等,具有全程化(從搖籃到墳墓)、一體化(系統治理)、精准化(因地制宜精准施控)、科技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等)、高效化(市場化、集約化等,低成本高效率)、正義化(兼顧公平)、民主化(全民行動)等特征。當前最緊要的是,要堅決杜絕和摒棄不顧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環保“一刀切”亂象。
可持續發展觀將保護和發展視爲一個整體,追求發展的可持續性,實現了對環境保護觀的發展和超越。然而,可持續發展觀只是站在可持續經濟、可持續社會、可持續環境的高度而非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水平保護的境界來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從《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出的17項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和169項具體目標來看,可持續發展觀秉持的還是工業文明思維(改良主義),堅持以“未來安全”“代際公平”等爲核心價值,致力于解決貧困、饑餓、健康、環境衛生、資源能源和生態安全、“可持續、包容和持久的經濟增長”、抵禦災害等可能影響可持續經濟、可持續社會、可持續環境的基礎性問題(見表1),並不追求“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水平保護”等高階目標,具有明顯的局限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此進行了根本性的理論創新,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表1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在謀劃“怎麽樣”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上的發展和超越
如何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怎麽建設生態文明,是研究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必須回答的第三個問題,也是最核心、最關鍵的問題。對此,習近平總書記不僅提出了“新質生産力”“産業生態化”“生態産業化”等新概念和“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共同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等新理念,而且強調要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等“五個重大關系”,並用“十二個堅持”從“道”“法”“術”“器”“勢”等維度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實施體系,在認識論、實踐論、方法論等維度,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一)從“道法術器勢”等維度提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體系
1.“道”的追求:生態文明建設的價值取向
一是堅持和改善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這是對政治保證提出的要求。《中國共産黨章程》在“總綱”中規定:“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美麗中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二是堅持以自然爲根、以林草爲基、以人民爲本、以正義爲魂。這是對倫理立場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大自然孕育撫養了人類,人類應該以自然爲根,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森林和草原對國家生態安全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林草興則生態興”;“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到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爲民”;“在綠色轉型過程中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讓保護修複生態環境獲得合理回報,讓破壞生態環境付出相應代價”。
三是堅持生産發展、生活美好、生態活躍(具有生態活力)的文明發展道路。這是對道路選擇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靈魂是生産、生活、生態的“三生共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發展新質生産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探索保護環境和發展經濟、創造就業、消除貧困的協同增效”;“堅持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
四是堅持有利于環境良好、資源永續、生態健康。這是對核心任務提出的要求。明體達用、體用貫通,環境、資源、生態之間具有“一體三用”或“一體三面”的辯證關系(水、氣、土、林、草、礦等自然要素及其綜合體均具有環境支持、資源供給、生態服務中的一種或幾種功能,環境、資源、生態屬于對自然要素及其綜合體的以“用”名“體”),對優質生態産品的需要包括環境良好、資源永續、生態健康三個方面的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不斷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2.“法”的部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方針
一是堅持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體系。這是對總體抓手提出的要求,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快解決曆史交彙期的生態環境問題”,必須建立健全“以産業生態化和生態産業化爲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以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目標的生態政治體系(體制機制制度體系),“以生態價值觀念爲准則的生態文化體系”,以共建共治共享生態環境爲特征的生態社會體系,能堅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技術規範的生態環境體系等。
二是堅持空間的有序化、發展的生態化、生態的資本化、治理的體系化、保護的高端化(高水平保護,低成本高效益)。這是對基本路徑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統籌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科學布局生産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在生態環境容量上過緊日子”“推進産業生態化和生態産業化”“推進産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綠色低碳轉型”;“要積極探索推廣綠水青山轉化爲金山銀山的路徑”“完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在推進新能源可靠替代過程中逐步有序減少傳統能源,確保經濟社會平穩發展”,要“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
3.“術”的運用:生態文明建設的手段方法
一是堅持政府管理、市場調節、社會參與、法律治理的綜合運用。這是對機制手段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統籌各領域資源,彙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要堅持兩手發力,推動有爲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建立健全‘雙碳’工作激勵約束機制”;“要正確處理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的關系,要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保持常態化外部壓力,同時要激發起全社會共同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生態文明是人民群衆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要“讓生態文化成爲全社會的共同價值理念”,“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爲全體人民自覺行動”。
二是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因情制宜精准施策、重點攻堅整體推進。這是對戰術策略提出的要求,關鍵是要處理好整體和局部、當前和長遠、特殊和一般、“重點”和“兩點”等辯證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統籌産業結構調整、汙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因地因時制宜、分區分類施策”“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准管控”;“要堅持重點攻堅,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采取有力措施,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工作提升。同時,要強化目標協同、多汙染物控制協同、部門協同、區域協同、政策協同,不斷增強各項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4.“器”的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的條件保障
一是堅持推進生態科技創新、綠色工程建設和多元資金支持。這是對器物保障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科技支撐。推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把應對氣候變化、新汙染物治理等作爲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重點領域,狠抓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發展新質生産力不是要忽視、放棄傳統産業,……用新技術提升傳統産業,積極促進傳統産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要啓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大國家投入,引導國企、民企、外企、集體、個人、社會組織等各方面資金投入”,“實施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准體系”。例如,塔克拉瑪幹沙漠“鎖邊”壯舉的完成,就離不開科技、工程、資金的支持和保障。
二是堅持建設敢于擔當、甘于奉獻、專業過硬的高素質生態文明工作隊伍。這是對人才保障提出的要求。抓生態文明建設,既要靠物質,也要靠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設一支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八步沙林場林場‘六老漢’的英雄事迹早已家喻戶曉,新時代需要更多像‘六老漢’這樣的當代愚公、時代改模。”“發揚‘右玉精神’,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要傳承好塞罕壩精神”,“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支持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建設,主動爲敢幹事、能幹事的幹部撐腰打氣”。
5.“勢”的利用:生態文明建設的因勢利導
一是堅持立足本國和放眼全球相統一。這是對格局視野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類是一個整體,地球是一個家園。”“國際社會要加強合作,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一方面,中國“要積極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爲全球提供更多公共産品,展現我國負責任大國形象”。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堅持共同但又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堅定維護多邊主義、有效應對一些西方國家對我國進行‘規鎖’的企圖,堅決維護我國發展利益”。針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要處理好“雙碳”承諾和自主行動的關系。
二是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牽住領導幹部這個“牛鼻子”。這是對“關鍵少數”提出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方面“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履行植樹義務,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要嚴格用制度管權治吏、護綠增藍,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保證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落地生根見效”。從近年的經驗看,牽住領導幹部這個“牛鼻子”,關鍵是要發揮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利劍作用。
(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實施體系上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整體主義方法論等爲指導,對如何建設生態文明進行了系統部署,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一是在視野格局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五位一體”思維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在認識論和方法論上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三位一體”思維的發展和超越。無論是《我們共同的未來》還是《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均注重從經濟、社會、環境等三個維度的可持續(“三位一體”)來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關于“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五位一體”)的重要理念,超越了可持續發展觀的格局,深刻闡明了生態環境問題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屬性,有助于我們進一步構建生態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一體實現現代化的體系。
二是在途徑舉措上,“産業的生態化和生態的産業化”“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等理念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包括兩個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上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應將此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限制’的概念,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習近平總書記既要求推進“産業的生態化”,將經濟社會發展進行綠色低碳轉型,如通過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産等,實現對發展的生態環境限制(“做減法”);也要求推進“生態的産業化”,將綠水青山轉化爲金山銀山,如通過生態服務付費、水權交易、生態旅遊等,實現生態與經濟的共生、保護與發展的雙贏(“做加法”)。概言之,可持續發展觀關注和強調的是“産業的生態化”,並不重視和追求“生態的産業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此進行了重大理論創新。此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調要“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科學布局生産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確立了空間均衡的治理思維,也是對可持續發展觀的重要理論創新。
三是在統一戰線上,“人類命運共同體”“地球生命共同體”等理念強調“風雨同舟、榮辱與共”的共同體思維,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全球夥伴關系”理念的發展和超越。《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指出要恢複“全球夥伴關系”的活力,把世界各國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聯合國系統和其他各方召集起來,協助落實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從人類基因的相似性、環境問題的全球性、人對地球的依賴性等基本現實出發,站在人類命運共同體和地球生命共同體的高度,強調“人類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命運共同體”“唯有攜手合作,我們才能有效應對氣候變化、海洋汙染、生物保護等全球性環境問題”,實現了對“全球夥伴關系”理念的發展和超越。
四是在方法策略上,正確處理“五個重大關系”的主張在方法論上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盡管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將“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作爲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法,具有理論和實踐上的深遠意義,但在總體上可持續發展觀並未就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與自然有關的人與人的關系提出系統的方法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時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重點攻堅和協同治理的關系、自然恢複和人工修複的關系、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的關系、“雙碳”承諾和自主行動的關系等“五個重大關系”。“五個重大關系”的提出,既堅持矛盾的普遍性又堅持矛盾的特殊性,既堅持“兩點論”又堅持“重點論”,體現了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的有機統一,標志著黨和國家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規律認識達到了又一新高度,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新闡釋新發展,是新時代新征程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新的方法論指引,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五是在實施體系上,“十二個堅持”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1992年出版的《保護地球———可持續生存戰略》倡議建立一個推進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法體系。2002年通過的《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國際法原則的新德裏宣言》提出了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幾項原則:(1)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原則;(2)公平及消除貧困原則;(3)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4)預防原則;(5)公衆參與原則;(6)善治原則;(7)發展、保護和尊重人權的一體化原則。2015年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在2012年《我們憧憬的未來》的基礎上,不僅提出了17項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和169項具體目標,而且對執行手段、後續落實和評估要求都作了規定。不過,相比之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運用“道法術器勢”的經典方法論,從政治方向、倫理立場、道路選擇、核心任務、總體抓手、路徑手段、條件保障等方面,對生態文明建設“怎麽幹”的問題作了系統部署,在實踐論、方法論等方面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四、對策建議: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學理化研究、法典化表達和國際化傳播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可持續發展觀都以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爲核心目標,兩者具有傳承和發展的關系。一方面,二者均以實現永續發展爲目標,主張發展須以自然資源禀賦爲基礎和條件,務必同生態環境的承載力相適應,且都強調保護和發展的綜合決策等。另一方面,無論在站位的高度、視野的廣度、思想的深度,還是在部署的格局、實施的體系、采用的方法等方面,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均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可持續發展觀將保護和發展視爲一個整體,以保障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三位一體”)爲立足點和出發點,以“需要”和“限制”爲兩大核心概念,以一體化決策、可持續利用、生態安全、代際公平、風險預防、全球夥伴關系等爲核心理念和基本價值,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爲核心權利,是對環境保護、增長的極限、生態中心主義等現代環境理論的超越。然而,可持續發展觀在本質上仍屬于工業文明論的範疇,秉持的是工業文明生態化改良主義思維,重在解決貧困、饑餓、疾病、失業、環境衛生、生態安全、自然災害等影響可持續生産生活的基礎性問題,既未站在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保護和發展生産力、遵循自然曆史規律的高度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也未形成生態産品和生態空間的科學意識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實施體系和方法論,更未樹立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的高階目標並認識到可以將生態優勢轉變爲經濟優勢而實現保護和發展的雙贏,具有明顯的曆史局限性。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秉持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的革命主義立場,站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高度,以生態産品爲邏輯起點,以環境、資源、生態爲基石範疇,提出“生命共同體”“人類命運共同體”“新質生産力”“自然保護地體系”等原創性概念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態興則文明興”等標識性理念,主張以環境權爲核心權利,倡導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強調要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並以生態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五位一體”的格局,從中國經典方法論“道法術器勢”的維度,用“十二個堅持”系統回答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方向、目標、任務、路徑、方法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同馬克思主義人與自然關系論、科學發展觀等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在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方法論等方面實現了對可持續發展觀的發展和超越。
從人類文明形態看,生態文明是工業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是超越工業文明的人類文明新境界,是基于工業文明的反思和調整正在逐步形成的高級文明形態,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曆史趨勢。從産品形態看,生態文明是指人類社會爲解決生態産品的供需矛盾、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從需求側和供給側兩方面入手相向而行而創造的所有物質、精神、制度等方面積極成果的總稱,包括文明的生態化或親自然化以及生態的文明化或親人類化兩個向度的內容。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關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對可持續發展等“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蘊含深邃而獨特的世界觀、價值觀、曆史觀、生態觀、發展觀、執政觀、民主觀、外交觀、方法論等豐富的理論。爲進一步推進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理解領悟、貫徹實施和發展完善,建議重點加強如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專業化、學理化、體系化研究。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博大精深,不僅是一種關于生態環境資源的高水平保護觀和合理利用觀,關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的生態文化觀,還是一種關于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觀,關于立足本國放眼全球的環境外交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理論的體系化、學理化,是理論創新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途徑。”學理化意在挖掘和明晰原理性的科學內涵,其背後有一個資料梳理、專業歸口(學科歸屬)、提煉範疇、發現規律、形成理論,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的凝練升華過程。體系化有利于揭示理論的基本內容和邏輯結構,促使理論要素有機結合而構成一個完整的框架體系,形成系統的科學。學者的使命是“用學術講政治”。建議哲學、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國際關系學等相關學科組織專門力量協同推進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專業化、學理化、體系化研究,爲全面明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要義,深刻揭示其相對于可持續發展觀、環境保護觀等的超越性,科學構建生態文明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早日形成中國自主創新的生態文明知識體系,生成具有全球普適意義的生態文明學而作出時代貢獻。
二是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典化表达。环境法不仅是一个常被误认为领域法的部门法———组合型领域性部门法,还是一个伪装成部门法的文明法———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正如马丁·雅克(Martin Jacques)认为中国不仅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文明(中华文明)一样。法典是法律规范的集成化、体系化、典范化编纂和法学理论的权威化、法律化、系统化表达,是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成熟的法学研究相结合的产物,被称为人类制度文明皇冠上的明珠。环境法法典化具有集中表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成果的标志性意义。不过,编纂环境法典工程浩大影响深远,切忌急功近利。当前,最紧要的是夯实理论基础、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为生态文明编典、为第三代环境法立标的高度,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环境法典的思想指引和理论支撑。建议以环境、资源、生态为基石概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逻辑主线,以《生态文明法典》(上策)或《环境法典》(中策)为法典名称,以“总则编—生态编—资源编—环境编—特殊要素与空间编—高质量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附则”为法典框架,以“基本规定—环境资源权利—规划与管控—路径与举措(空间的有序化、发展的生态化、生态的资本化、治理的体系化、保护的高端化等)—保障和监督—责任和救济—附则”为总则体例,旗帜鲜明地确认环境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的法律表达)、资源权、排放权等环境资源权利,在生态编中对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作出重点规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法律表达),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沿着先制定总则和环境编分则再制定其他各编的步骤,编纂一部能与法德民法典媲美、可成为世界典范的环境法典,为生态文明的法典化和法典文明的生态化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三是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國際化傳播。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正如可持續發展觀成爲全人類共同的理論指南和行動遵循一樣,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所揭示的原理和規律對世界各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也是普遍適用的。換言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既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目前,“中國所倡導的生態文明發展道路已經獲得了國內外學者的廣泛認同”,並被視爲全人類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一劑“良藥”。然而,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生態文明尚未成爲世界通行語言和全球主流文化。我國應當在借鑒吸收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報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中國生態文明戰略與行動》等方面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著力推進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國際化傳播,讓全人類也能共享東方大國的這一重大理論成果。建議借鑒可持續發展觀進入國際環境法的做法,由有關國際組織組建以中國學者爲核心力量的研究團隊,出版類似《我們共同的未來》的世界性生態文明報告,如“共同走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明”,早日在聯合國主持下召開全球生態文明大會,制定和通過生態文明國際宣言、議定書、行動計劃等國際法律文件,有序推進國際環境法進入生態文明新時代。
原文發表于《生態文明研究》2025年第1期